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法規名稱:
補助大專校院就業學程企業預聘青年計畫 (民國 115 年 03 月 13 日修正)
10
十、除前點及第八點所定時數外,學校應另於訓練計畫編列勞動法令課程
    至少六小時,並於計畫中載明師資專長。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