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管制考核與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及執行。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五、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秘書室之掌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