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由勞動部定之。
經前條認定為受損勞工者,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個案需求協助申請各項 調整支援措施。
經認定為受損勞工後,考量個別勞工所需使用之措施多有不同,爰由公立就業服務機 構提供個案輔導,以協助勞工運用適當之調整支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