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憑證之內容,應包括財團法人名稱、傳票名稱、日期、傳票號碼、會 計項目名稱、摘要及金額,並經財團法人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員及相關人員 簽名或蓋章。
參酌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六條規定,明定財團法人記帳憑證內容之應記載事項,並應 經財團法人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員及相關人員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