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執行單位為提升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量能及品質,辦理下列事項: (一)充實專責人力,以一案到底就業服務模式,建立信任關係,全程輔 導施用毒品者穩定就業。 (二)辦理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研習或研討會,強化就業服務人員服務知 能,提升服務品質及效益。 (三)鼓勵學者專家、學術機構或第一線就業服務人員,就施用毒品者就 業領域相關議題進行研究,建構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相關數據資料 ,作為政策與服務規劃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