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國模範勞工之表揚及獎勵方式如下: (一)表揚活動:由本部於一百十三年五一勞動節前,洽適當場所舉行表 揚活動。 (二)獎勵: 1.每人頒發獎座一座、當選證書一紙、紀念品一份及獎金新臺幣一 萬元。 2.呈請總統召見嘉勉。 3.依本部規劃進行國內或國外參訪。 前項所定表揚活動時間及獎勵,本部得視當年度預算及實際需求調整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