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應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有第四條各款規定情形之一。 二、其他不符本辦法之規定。
一、基於外國人在我國管理需要,參照就業服務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定明撤銷或廢止 外國人許可之情形。 二、實務上,外國人經勞動部核發許可,事後經查獲有未符第三條規定從事專業以外 之工作情形,勞動部得依本條規定就原許可予以撤銷或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