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於直徑在二百三十毫米以下之盤形研磨輪之護罩,其周邊板與固定側 側板使用無接縫單片壓延鋼板製成者,該護罩之厚度,應依研磨輪厚度, 不得低於附表三十所定之值,不受第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前項護罩之頂端部分,應具有附圖八所示之彎曲形狀。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定之法定度量衡單位,將公厘修正為毫米。 三、酌作文字修正,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