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0 年 0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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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字修正,左列修正為下列;「實施熔接檢查」修正為「實施同一座第一種壓力
容器之熔接檢查」。
二、第三項之「安全裝置」修正為「安全裝置之規劃」,因第一種壓力容器之構造檢
查時,安全閥、破裂盤等安全裝置尚未裝設,無從檢查,且竣工檢查亦有安全裝
置之檢查項目,易生重複檢查之慮。實務上,構造檢查時,係針對安全閥之閥座
開孔位置、孔徑大小及數量、破裂盤之設置及其他安全附屬品、安全保護裝置之
配置與特殊安全裝置等項目,實施確認其規劃設計之機能有效性,爰修正為「安
全裝置之規劃」,以資概括規範,俾臻妥適。
- 民國 103 年 0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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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十五修正說明】
目前丁 4 紙張規格已非通用標準,爰刪除相關規定。
【附表四十四修正說明】
一、目前丁 3 紙張規格已非通用標準,爰刪除相關規定。
二、本表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管理資訊系統之表單格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