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訓練成績: (一) 訓練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各職訓中心發給結訓證書,退伍離營後 ,得向各轄區政府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輔導就業,各職訓中心亦得 協助輔導就業。 (二) 受訓學員訓練期滿,各職訓中心得申請辦理專案技能檢定,成績 合格者,發給技術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