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11
十一  「公共工程」係指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 (以下簡稱機關
      ) 興辦或機關依法核准由民間投資興辦或參與投資之工程。
      前項所稱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
      物與其所屬設施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