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法規名稱:
工廠法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廢止)
第 11 條
(童工之工作時間)
童工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法規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