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使勞工於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作業時,為防止儲槽、反應槽等 容器之安全閥等排出之惰性氣體流入,應設置可使安全閥等所排出之氣體 直接排放於外部之設施。
一、新增條文 二、為防止排出之惰性氣體滯留於儲槽等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而引起缺氧症 ,增列應設置可使排出的惰性氣體能直接排放於外部,但不致滯留於該場所之設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