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相關網站
|
民意信箱
輔助說明
最新動態
法規查詢
行政規則
解釋令函公告
英文法規查詢
法規草案
條文內容
友善列印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
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民國 103 年 06 月 25 日修正)
第 11 條
雇主為防止產生自空氣壓縮機之空氣及通過其附設冷卻裝置之空氣,輸往 作業室或氣閘室時,發生異常升溫,應設置能迅即告知操作該空氣壓縮機 之勞工及其他有關人員之自動警報裝置。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84 年 10 月 28 日
條次變更。
全選
行政函釋(0)
相關法條(0)
歷史法條(2)
期 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