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11
十一、申請單位及聯訓單位應配合本局辦理下列各項訓練查核及績效評估
      等事宜:
   (一) 應告知受訓學員,本局對其訓練費用之補助,並需配合本局相關
        訓練訪查事宜。
   (二) 應接受本局不定期訓練查訪輔導。
   (三) 於辦理訓練期間或結訓後,應配合本局委託之專家辦理訓練績效
        評估及成果發表、經驗分享等事宜。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