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就服中心得將個案轉介至專案單位: (一)職務再設計之改善項目無法於市面上直接購得,需專業研發、設 計及生作之個案。 (二)職務再設計之改善項目於購得後需再經改良安裝或使用訓練之個 案。 (三)職務再設計改善情形複雜之個案。 (四)其他經輔導委員建議轉介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