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壹、開發個案:各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本計畫應結合社區化就業服務, 身心障礙就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就業服務員應協助僱用單位提出 職務再設計申請。 一、身心障礙者因生理或心理功能之限制而無法達到預期績效時。 二、身心障礙者初進職場或雇主有意願提供就業機會,但工作環境 有障礙時。 三、身心障礙者工作上需要輔助器具之協助時。 四、身心障礙者工作地點變更或職場遷移時。 五、身心障礙者因職務調整或工作流程變更致工作有困難時。 六、因職業災害重返職場或轉換工作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