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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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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內部訓練補助費用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與教
      材及文具用品費,訓練計畫各項經費補助標準上限如下:
  (一)講師鐘點費:以內部講師每小時 800 元,外聘講師每小時 1600
        元為編列。
  (二)外聘講師交通費:按自強號火車之票價編列(需註明起迄地點、
        次數)。
  (三)教材及文具用品費:依活動需要核實編列,每班每人以最高 600
        元為上限。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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