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者應保存所登錄之產品符合性聲明書及相關技術文件,至該產品停產 後至少十年。
參酌歐盟機械指令附件 II 之第二項規定,明列經登錄之產品安全資訊申報者應保存 產品符合性聲明書及技術文件之最短期限,以供釐清後續產品責任疑義之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