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訓練單位應依地方政府核定之個人訓練費用單價,於開訓日(含)
前先向參訓學員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不得超收或以其他名目增收任
何費用。
核心課程採實體訓練之班次,訓練單位所招收學員為完成網路(線
上)課程訓練參加隨班附讀者,訓練單位僅得向學員收取該班次個
人訓練費用單價五分之三之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未能如期開班,或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
致有學員不符資格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訓練單位向學員收取之費用,學員因故無法參訓,訓練單位應依下
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額退
還學員。
(二)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核定訓練
費用百分之五十。
(三)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