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辦法參加本保險者,應全額繳費,不適用本法及其他法令有關保險費 免繳或補助之規定。
考量本辦法之簡便加保作法特性,投保薪資之申報、保險費之繳納與一般投保單位採 按月計收或扣除有別,為免衍生後續保費計算爭議,爰定明依本辦法加保者,應全額 繳費,不適用本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法令有關保險費免繳或補助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