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98 年 0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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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條新增。
二、粉塵防爆電氣設備之性能、構造、試驗、標示及危險區域分類等,因粉塵防爆之
國家標準目前尚未制定,爰規範應依國際標準 IEC 六一二四一系列或與其同等
之標準規定辦理。
- 民國 103 年 0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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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國家標準 CNS 15591-0「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機設備-第 0 部:一般規定
」、CNS 15591-1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機設備-第 1 部:外殼保護〝tD〞」
、CNS 15591-4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機設備-第 4 部:保護型式〝pD〞」之
新訂公布,爰納入適用。
二、查國際標準 IEC 61241「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combustible dust」系列標準,部分內容已轉訂於國際標準 IEC 60079 系列標
準相關章節,例如 IEC 61241-18 模鑄構造保護"mD" 已轉訂於 IEC 60079-18、
IEC 61241-11 本質安全保護"iD" 已轉訂於 IEC 60079-11,IEC 61241-4 正
壓保護"pD" 目前仍有效適用…,爰配合修正。
- 民國 105 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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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標準 CNS3376-0 於一百零三年十月九日修訂公布,並已依國際標準
IEC60079-0:2011Explosiveatmospheres-Part0:Equipment-
Generalrequirements 編譯,納入粉塵類防爆相關事項,爰修正第一項,予以列
入。
二、國家標準 CNS3376、CNS15591 系列係源自國際標準 IEC60079、IEC61241 系列
,然兩標準修正版次無法同步致部分內容存有版次內容歧異情事,衍生遵循困擾
情形,爰增列第二項規定,以避免執行爭議。
三、配合法制體例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