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機構對定期檢查合格之第一種壓力容器,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簽署, 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一年。但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最長得為二年 。 檢查員於實施前項定期檢查後,應填報第一種壓力容器定期檢查結果報告 表 (附表四十六) ,並將定期檢查結果通知雇主。
【附表四十六修正說明】 一、目前丁 3 紙張規格已非通用標準,爰刪除相關規定。 二、本表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管理資訊系統之表單格式修正。 三、核章格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