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裝有危害物質之船舶、航空器或運送車輛之標示,應依交通法規中 有關運輸之規定辦理。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要點」規定,毒性化學物質運送依交通法令規定辦 理,刪除「、環境保護」,以符實際。 三、餘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