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訓學員取得結訓證書或學分證明,且缺課時數未超過總訓練時數五分之 一者,始得申請訓練補助費用。
為避免參訓學員缺課過多,影響訓練學習成效,並造成資源浪費,是修正申請訓練補 助費用之限制。
鑑於參訓學員係運用政府資源申請補助訓練費用,為避免參訓學員缺課過多,影響訓 練學習成效及資源浪費,爰將申請訓練費用補助之條件,由缺課時數四分之一修正為 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