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五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三月 一日施行。
為配合保險人實務辦理本貸款扣減給付業務,需有一定期間之行政作業籌備,爰增列 第二項規定,定明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