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審查作業: (一) 申請計畫案由本局依據前列補助原則及優先順序、是否符合當前 人力資源政策需要及當年度預算情形等相關因素審核補助。 (二) 本局得視實際需要,成立審查小組,召開審查會議,辦理審核作 業。 (三) 審查會議如有需要,得邀請計畫主持人或申請補助單位代表出席 說明,或安排審查小組進行實地訪查評估,申請補助單位應予配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