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訓練單位應依作業手冊規定編列訓練班次經費。經費之編列,分為 固定費用及材料費二類,且不得超過作業手冊規定之編列上限。 固定費用為單一人時成本乘以訓練人數及訓練時數;材料費為固定 費用一定比率。 訓練班次經費之編列,經分署認有未盡合宜者,得請訓練單位調整 。 辦理訓練班次之經費支出,應符合作業手冊所定「訓練費用支用標 準」,且除鐘點費外,其餘經費支出項目得勻支。 符合第八點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課程,訓練經費得不受第一項經 費編列上限之限制,惟應敘明理由並由分署審查核定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