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為瞭解受領補助者對補助業務之辦理情形,得派員查核及製作書 面紀錄。 前項查核,受領補助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為有效管控補助業務之辦理,主管機關就受領補助者之補助辦理情形,進行查核及製 作紀錄,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