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參訓學員應自行負擔該訓練班次核定個人訓練費之百分之二十。但
參加分署自辦職前訓練課程或檢具特定失業者身分證明文件之參訓
者,得免費參訓。
前項得免費參訓之資格證明文件,由本署公告之。
學員得依相關規定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就業保險法。
(二)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三)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四)性侵害被害人就業促進補助作業要點。
(五)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身分之一,應優
先依前項第一款規定參訓及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未
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將不予核發前項第二款
至第五款規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已核發者,將撤銷其核定資格
及追繳已領取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