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民國 107 年 02 月 14 日修正)
第 13 條
雇主使用氣壓驅動之機器人,應具有使驅動用汽缸內之殘壓易於安全排放
之構造。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