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向檢查機構申請審查及檢查丙類工作場所,應填具申請書(如格 式三),並檢附第九條各款規定之應審查資料各三份。
配合第五條及第九條修正,丙類工作場所應檢附審查及檢查資料與乙類工作場所相同 ,爰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