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腦讀卡機閱卷時,遇有未依規定作答之試卡,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於試卡註記規定以外之文字、符號,致無法讀入答案者,以零分計算 。 二、未依規定用筆作答,致無法正確讀入答案者,依讀入答案計分。 三、擦拭不清、劃記太淡、劃記太大,依讀入答案計分。 四、單選題有二個以上答案者,該題不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