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經費核發審核重點如下: (一) 雇主有僱用事實。 (二)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及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相關規定給薪。 (三) 依本要點規定進行補助要件之審核。 (四) 審核時如發現雇主有不符規定情事,則不予核發;如已發給補助 款後發現雇主有不符規定情事,應查證受僱勞工權益是否受損, 如無,則不予追繳;惟雇主有不實請領情事,仍應依規定予以追 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