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訓練費用計算標準:申請單位於提案時各訓練班次依照附件二所訂 訓練經費編列標準編列費用額度,並將該班次總訓練經費除以該班 次計畫人數計算個人訓練費用後,以個人訓練費用辦理申請補助; 補助最高以不超過新臺幣一○○萬元整為原則 (訓練經費自籌比率 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不在此限) ;惟同一單位全年度總補助訓練 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三○○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