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工閱卷時分初閱及複閱;並以複閱之評分為該科目之成績。 前項初閱及複閱,以左列方式行之: (一) 初閱:檢查測驗試卷,單選題將每一題號下有兩個以上答案或有 擦塗改情事者剔除,並依照標準答案計算答對題數,用藍筆計分 。 (二) 複閱:同初閱程序,並以紅筆中文大寫,計分於卷面。 複閱由試務主任遴選薦任以上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