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勞動部辦理天然災害災後就業服務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05 月 19 日修正)
13
十三、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應。
      津貼或補助之發給或終止,得視經費額度調整,並公告之。
      本要點未規定事宜,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規定辦理。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