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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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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申請單位應檢具文件(請依所具資格選擇繳驗文件):
  (一)申請表(培育型請填附表一及附表一之一;優質型請填優質型申
        請表單附表一)。
  (二)訓練計畫及經費概算總表(須詳填訓練名稱、訓練內容摘要、訓
        練人數、訓練時數、開結訓日期、申請補助訓練經費等資料,如
        附表二)。
  (三)訓練預期績效評估表(請詳填單位簡介、單位營運狀況說明、問
        題分析與解決方案、上(95)年度訓練成果及本次訓練預期績效
        等資料,如附表三)。
  (四)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立案登記、法人登記、公司執照及營利
        事業登記證、商業登記)之影本。
  (五)其他應繳驗之文件:(請依所具資格選擇應繳驗文件)
        1.勞工保險局繳款單及明細表(96  年 1  月、95  年 1  月、
          94  年 1  月)之影本。
        2.近三年(95  年、94  年或 93 年)完稅證明之影本。
  (六)申請培育型者,本項僅須繳驗 96 年 1  月勞工保險局繳款單及
        明細表之影本、95  年度完稅證明之影本。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