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13
十三、申請單位績效審查結果,由本部函復申請單位,並副知當地勞動檢
      查機構。
      績效審查通過有效期間自該審查通過之處分送達或指定之日起算。
      但績效審查通過有效期間屆滿前再申請績效審查並經審查通過者,
      其績效審查通過有效期間起始日,自前次績效審查通過屆滿日之次
      日起算。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