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申請驗證單位應填具「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申請書」( 如附件四)及「事業單位基本資料與問卷」(如附件五),並檢附 相關文件,向 TOSHMS 驗證機構提出 TOSHMS 驗證申請。 前項申請驗證單位可為總機構、地區事業單位或二者之組合。若總 機構及其轄下事業單位同時申請,應分別填寫「事業單位基本資料 與問卷」。 已通過 ISO 45001 驗證之事業單位,得於辦理 ISO 45001 追查 稽核或重新驗證稽核時,依前項規定一併向 TOSHMS 驗證機構申請 TOSHMS 驗證。
一、配合多場區(事業單位)驗證稽核及發證方式,爰新增第二項申請驗證單位可為 總機構、地區事業單位或二者之組合。另為確保 TOSHMS 驗證機構依據各事業單 位實際製程、活動、服務現況規劃及實施稽核計畫,要求總機構及其轄下事業單 位同時申請時,應分別填具「事業單位基本資料與問卷」。 二、因通過 OHSAS 18001 驗證之事業單位已於一百十年全數轉換 ISO 45001 驗證 ,爰刪除第三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