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相關網站
|
民意信箱
輔助說明
最新動態
法規查詢
行政規則
解釋令函公告
英文法規查詢
法規草案
條文內容
友善列印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
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民國 112 年 01 月 12 日修正)
第 13 條
前條追蹤查驗、限期改善或複驗,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五年。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1 年 07 月 12 日
明定認證機關(構)辦理追蹤查驗、限期改善或複驗,應將紀錄保存五年,以備日後 查核。
全選
行政函釋(0)
相關法條(1)
歷史法條(1)
期 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