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13
十三、測試辦理單位應定期檢查保密事項資料之保管情形,並做成紀錄。
      保密事項資料之保存,應依試場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超過保
      存年限時,確實辦理銷毀,銷毀方式應依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
      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