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 (民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修正)
14
十四、經費中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機關應於進用人員到職後,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
      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應投
      保職業災害保險或意外險。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