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課程登錄及變更作業:
(一)訓練單位於辦理各訓練課程時,應將日期、時段、地點、人數及
外部訓練參加人員名單等資料,至遲於預定施訓日之前二日,於
本計畫資訊系統完成登錄。
(二)彙管單位可於開課前一日進行課程日期、時段、地點、預訓學員
名單及師資等上課資訊之系統變更作業。並應於施訓日次月十日
前將課程執行結果之時數、參訓人員及授課講師等資料完成系統
回報作業。
(三)內訓課程不得變更課程名稱或內容;外訓課程,經分署同意後由
彙管單位進行變更作業。
(四)課程變更者僅得於原核定課程之總經費及總時數範圍內調整。
(五)課程內容、日期、時數需臨時變更或取消時,至遲應於當日上課
前,通知分署辦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