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進行前條鋼構組配作業前,應擬訂包括下列事項之作業計畫,並使勞 工遵循: 一、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 二、防止構材及其組配件飛落或倒塌之方法。 三、設置能防止作業勞工發生墜落之設備及其設置方法。 四、人員進出作業區之管制。 雇主應於勞工作業前,將前項作業計畫內容使勞工確實知悉。
一、本條新增。 二、增訂雇主具有擬訂鋼構組配作業計畫,並使勞工遵循作業計所定之安全作業方法 及標準作業程序等之義務,以落實鋼構組配施工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