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補助辦理在職勞工進修訓練者,得於受訓學員報名時 ,先行收取應由學員自繳部分之費用,並於結訓後再依受訓學員人數及相 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請領補助之費用。 就業服務法規定之特定對象、災區受災戶在職勞工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 認為有必要者,參加在職勞工進修訓練,其訓練費用得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