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伍、本局或就服中心為查核本計畫執行情形,必要時得查對相關資料, 雇主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雇主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之情事 ,應繳回已領取之補助款項,如經書面通知限期繳回,屆期未繳回 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