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動荷重,應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慣性力:指起重機因橫行、直行、平動與轉動動作等因加減速度所產 生之力,其值為垂直靜荷重與垂直動荷重總合之β倍,β值依下表規 定計算。但橫行、直行中以車輪驅動時,以動輪荷重之百分之十五為 上限。 ┌──────────────┬─────────────┐ │平動 │β=0.01 √v │ ├──────────────┼─────────────┤ │橫行、直行 │β=0.008 √v │ ├──────────────┼─────────────┤ │轉動 │β=0.006 √v │ ├──────────────┴─────────────┤ │備註: │ │1.v :各種運動之速度值(公尺/每分鐘)。 │ │2.轉動動作時,應視荷重在伸臂前端。 │ └────────────────────────────┘ 二、離心力:指隨轉動動作而作用於轉動半徑方向外端之力,並應依下式 計算: 2 W.V F=──── g.r 式中之F、W、g、r及V分別表示下列之值: F:離心力(牛頓)。 W:吊升荷重(牛頓)。 g:重力加速度(公尺/秒 2)。 r:轉動半徑(公尺)。 V:圓周切線速度(公尺/秒)。 三、車輪之側向力:指與車輪之進行方向成直角之水平力,並應依下式計 算: r=λr.R 式中之 Sr、λr 及 R 分別表示下列之值: Sr:車輪之側向力(牛頓) λr :車輪橫力係數,以跨距與有效軸距之比,由下圖求得,其中 L 為桁架或吊運車跨距(公尺),a 為有效軸距(公尺)。 R :車輪負荷(牛頓) 四、前款有效軸距(a ),應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一軌上有四車輪時,為外側車輪之中心間距。 (二)一軌上有超過四車輪至八車輪時,為外側二車輪之中心間距。 (三)一軌上有超過八車輪時,為外側三車輪之中心間距。但設有水平導 輪者,其有效軸距為外側兩導輪之中心間距。
一、第一項第三款有關車輪側向力之計算,其中車輪橫力係數λr 之計算因子 L,包 含桁架或吊運車兩種,爰予修正增列,以符實際。 二、同款車輪橫力係數表之座標範圍,予以擴充,以避免遺漏。 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