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作業要點 (民國 113 年 03 月 19 日修正)
15
十五、符合前點資格者,每年度申請同版本評(檢)核服務次數以二次為
      限,且各版本(表)申請加總次數以三次為限。
      符合前點第四款之資格者,歷年申請之檢核服務次數合計以二次為
      限。
      二次評(檢)核應相隔三十日以上。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