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15
十五、當事人申請詢問證人時,審查小組應命當事人提出申請書。但當事
      人於調查會議時提出者,得記明於紀錄代之。
      前項申請書應記載證人之姓名、住所、詢問事項及待證事實。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